1、南平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
2、南平居民前往台湾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
3、其他应邀前往台湾
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南平市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公安机关管辖区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南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1、提交近期免冠照片(标准参考申请表照片标准),填写真实完整的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由他人代办的,还须交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还须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还须提交代办人所在单位介绍信。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国务院台办批准有权出具赴台批件的省级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国家工作人员还应由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是否同意赴台的意见。
5、通行证过期重新申请或者持有效证件再次申请签注或者申请换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通行证;通行证损坏申请换发的,还要提交损坏说明书。
申请补发通行证的,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并向原受理申请的市(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领取申请表
1.前往南平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可在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的表格下载申请表
提交申请
申请人前往南平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及资料
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东山路197号
咨询电话:0599-8862165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河滨路108号
咨询电话:0599-28832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00)
办理时限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单独签注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证件工本费:30元/本。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